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次数:10

组织人事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党建、组织、人事、老干部、计生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单位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我院党的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措施以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经院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院党委的要求,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各党支部按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定期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4.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负责制定学院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做好发展党员的报批工作,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

6.负责党费的收缴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迎接上级对学院的党建考核工作。

8.负责学院党务公开工作。

9.按照学院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实绩”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考核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做好上级单位对干部的培训和轮训的安排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

11.与学院纪委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2.负责办理学院干部因公出国和教职工因私出国的政治审查工作。

13.做好干部、党员统计及来信来访工作。

14.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机构设置的报批和管理,人员编制(含非事业编制)的核定、调整,以及年度增人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监督落实。

15.负责学院师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发展建设要求,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进修、资格认定等工作。

16.负责各级各类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定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开展全院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等相关工作,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职责及聘期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

17.负责拟制学院工作人员招考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

18.负责人事调配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及办理各类人员的入校、内部调配、离校等相关手续;负责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辞职、辞退、调动等管理工作,做好编外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9.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考勤和办理离退休手续等工作。

20.负责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统计工作。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报送,做好全院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并进行分析,为做好学院的人事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提出建议。

21.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的审核管理和利用,按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归档、整理、保管和使用,为学院组织人事工作提供服务。

22.负责伤、残、亡教职工的善后工作,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做好遗属困难补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23.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院系两级管理规定,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的备案和考核方案的拟定报批工作。

24.负责学院评优选模工作。

25.协助开展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6.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活动,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协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做好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7.建立健全离退休职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8.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福利待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查体、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29.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使用离退休职工的活动经费,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

30.建立离退休职工信息库,负责有关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

31.负责学院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育龄妇女月报表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32.负责做好迎接上级党委、组织、人事、计生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

33.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培训以及安全稳定工作。

34.完成院党委和院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