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字〔2023〕33 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首届(2022 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课题结项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届(2022 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各有关单位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委对 2022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结项成果进行了评审,现将优秀课题和通过课题予以公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