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首问责任制

发布者:总务处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10

一、资产管理处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通过来人、来电咨询、反映问题或者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者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的制度。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及时高效的原则。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内容:

1、咨询、反映或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咨询、反映或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到相关科室或者经办人;咨询、反映或办理的事项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告知服务对象相应单位办公地点或联系方式。

3、咨询、反映或办理的事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者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本单位负责人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单位或者承办科室。

四、首问责任人应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认真进行登记,以便查询。

五、首问责任人对特备重大、紧急的事项,应第一时间上报处领导。

窗体底端

六、因首问责任人服务不认真、不周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资产管理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