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处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资产管理处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向全院师生员工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第一条 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条 优化环境,文明办公
营造优良办公环境,做到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倡导文明办公形象,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热情主动,设座接待,服务规范。
第三条 忠于职守,接受监督。
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师生为本。加强沟通和协调,遇事不推诿、不拖延,讲究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不敷衍塞责,讲效率,负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第四条 信息公开,有理有据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工作中把握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守法规,按章办事。
第五条 首问负责,限时办结
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本单位办事的校内外人员,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则要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经办人或部门办理,决不搪塞、推诿。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做到急事急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应说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固定资产息管理系统,节省师生办事的往返次数和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前来本处办事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规定、程序及应提供的资料。尽可能利用网上信息管理系统或开发新系统,实现网上办事,方便院系相关业务的管理。
第七条 建立监控,畅通信息
通过网络、走访、电话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主动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在主页醒目处开通处长反馈渠道,及时回复发现的问题并积极整改。
第八条 认真履职,廉洁奉公
各岗位分工合作,互帮互助,加强工作协调,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事项。倾听诉求,公道办理各类事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廉洁奉公,不滥用权力,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单位谋私利。
第九条 跟踪服务,主动协调
经常深入院系等二级单位,开展现场办公和调查研究,协商处理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等方面的问题,既为基层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同时又为领导决策提供现实依据。对各部门和师生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如牵涉到其他单位的则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尽心尽力为各部门师生排忧解难。
第十条 规范考核,严肃纪律
将服务承诺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个人服务承诺表现与工作考核结果挂钩,对年内多次受到师生投诉或批评的人员,经查属实,不得参与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