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院于今年10月1日已完成了实质性的“六校合一”,整体搬迁进入新校园。为了更好地展示学校在各个历史时期办学的校情、校貌和成果,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不断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向广大在校师生、历届校友、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展的有关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展品范围 1、学校各时期有代表性的照片、校徽、校牌、纪念章、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等实物。 2、学校各时期的重大活动,如社会活动、学术活动、交流活动,比赛、评比等活动的获奖证书、奖状、奖杯、赠品、纪念品、录音、录像资料。 3、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名流、重要来宾参观、视察、访问、演讲的照片、题词、新闻报道等。 4、学校各时期教师、校友的重大成就、成果、事迹,如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集体或个人的奖励证书、奖杯、奖状、奖章,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或发表的文章等。 5、反映校园建设、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状况的回忆录。 6、历届各班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纪念册、通讯录等。 7、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收到的有价值的贺信、贺电和礼品等。 8、其它具有历史意义,能够教育来者、激励后人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片和物品。 二、具体要求 1、征集校史展品工作,事关学校发展大局,希望全校师生、历届校友积极配合学校工作,踊跃捐献,使个人收藏变成公共资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对于捐献展品者,学校将登记造册,永远保存;若捐赠物品有重要历史价值,经学校相关部门与人员鉴定、确认后,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及纪念品,或给予捐赠者一定数额的奖金,并在校史展展出时标注资料出处。 3、若捐赠单位或个人希望保存原件,也可捐赠复制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由学校复制、复印、扫描后归还原件。 4、若捐赠物品有特别价值和纪念意义,可举办捐赠仪式。 5、展品年限自原各校区建校至今。 6、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宣传处 联 系 人:何敏8503060 18606352919 梁凤波8503102 18663003552 欢迎并衷心感谢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我校校史展的资料建设工作。 宣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