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
聊技师院发〔2013〕80号
一、相关处置工作组
(一)信息联络组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院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二)现场处置组
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加强保卫等。
(三)后勤保障组
由总务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四)安抚善后组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学院二级单位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恢复学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五)调查处理组
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二、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向外发布事件情况,未经学院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媒体的采访。宣传处为学院对外发布信息的指定机构。
3.事态应急期间,学院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教职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三、后期处置
1.应急结束后,由工会、总务处、学生处负责善后协调处置工作,清理现场,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帮助办理保险理赔工作,适当提出对受害人的包赔建议。
2.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对表现积极、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被动应付、处置不利并造成一定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视责任大小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
3.事件善后处置结束后,指挥部要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助工作建议,完成应急救助总结。
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系方式
学院干部值班室电话 | 8503096 小号:3096 |
学院保卫处值班电话 | 8763110 小号:3110 |
学院医院值班电话 | 8503505 小号:3505 |
应急求援报警电话 | 110、119 |
市急救中心 | 120 |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