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1.办公室工作职责
2.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3.宣传处工作职责
4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5.工会工作职责
6.教务处工作职责
7.团委工作职责
8.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9.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0.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工作职责
11.财务处工作职责
12.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3.总务处工作职责
14.保卫处工作职责
15.教学系工作职责
16.联合办学部(学前教育系)工作职责
17.基础教学部工作职责
18.实训部工作职责
19.培训部工作职责
20.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21.图书馆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协调与办事机构,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的贯彻,根据学院中心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行政提供参谋意见。
二、协助院领导处理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院内重要事件和突发事件,做好院领导日常服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全院性重要会议和学院主要领导参加的会务服务,做好节假日安排、值班安排及管理工作,协调学院各部门关系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四、负责院领导办公室及学院会议室的日常管理,院领导办公用品的领用及管理。
五、负责学院报刊征订及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
六、负责学院公务用车的管理、调度和租赁工作。
七、负责学院文件的审核、印制、登记、分发与归档工作。负责大宗印刷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草拟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人的讲话及审定学院其他综合性文稿。
九、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议准备、会议记录与纪要撰写。
十、上级来文来函、政府专网公文的接收、处理、传阅与归档工作。
十一、学院党委、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各部门印章的刻制、收缴与归档。
十二、负责学院会议决策事项、领导批示件、信访件的督办督查工作,上级领导、部门批转的信访、督办函件的督办工作。
十三、根据部署,组织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收集院情院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四、做好书记、院长信箱信件处理,以及师生来电、来访工作,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十五、负责学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指导各部门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与业务指导。
十六、负责全院综合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学院制度汇编、大事记、年鉴。
十八、负责学院行政办公用房的调配及办公电话的安装、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包括校园网软硬件、基础管网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和用户管理。
二十、负责做好与学院法律顾问的协调和合同的送审、管理归档工作。
二十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组织人事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党建、组织、人事、考核、老干、计生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我院党建、组织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经院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学院党委的要求,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各党支部按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定期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负责制定学院党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负责制定学院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做好发展党员的报批工作,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
四、负责党费的收缴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五、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管理和教育工作,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及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做好上级部门对干部的培训和轮训的安排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
七、配合学院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端正党风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八、负责办理副科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和党员因私出国的政治审查工作。
九、做好干部、党员统计及来信来访工作。
十、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机构设置的报批和管理,人员编制(含非事业编制)的核定、调整,以及年度增人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监督落实。
十一、负责学院师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发展建设要求,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培养、培训、进修、资格认定等工作。
十二、负责各级各类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定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相关政策,开展全院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等相关工作,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职责及聘期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
十三、负责拟制学院工作人员招考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人事调配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及办理各类人员的入校、内部调配、离校等相关手续;负责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辞职、辞退、调动等管理工作,做好编外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考勤和办理离退休手续等工作。
十六、负责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统计工作。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报送,做好全院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并进行分析,为做好学院的人事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提出建议。
十七、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按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归档、整理、保管和使用,为学院组织人事工作提供服务。
十八、负责伤、残、亡教职工的善后工作,做好抚恤金的发放,做好遗属困难补助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九、负责对学院处、室、系、部的考核奖惩,落实院系两级管理规定,接受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的备案和考核方案的拟定报批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活动,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协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做好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一、建立健全离退休职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二、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福利待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查体、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
二十三、根据国家法规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离退休职工的活动经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账目公开,增加透明度。
二十四、建立离退休职工信息库,负责有关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
二十五、负责学院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育龄妇女月报表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做好生育费用的报销审核工作。
二十六、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十七、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处工作职责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宣传教育、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校园文化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学院宣传工作相关的计划、总结、方案等文件材料。
二、负责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材料。
三、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并印制教职工学习材料,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工作。
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学院舆论,加强对学院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体的管控工作力度。
五、推进学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六、负责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突出校园文化特色,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先进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做好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八、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做好与社会媒体的联系工作,不断扩大学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九、统筹指导舆情信息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制建设。
十二、指导学院各单位宣传工作,监督排查校园非法及盗版出版书刊、影像等资料。
十三、负责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
(一)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坚持完善学院党委领导与民主党派联系制度,提出党外人士干部选拔、政府和司法机关特邀工作人员举荐及后备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院党委组织安排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听取党外人士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主监督。
(二)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学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其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
(三)协同有关单位做好学院港、澳、台、侨同胞的探访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学院归国华侨、归侨侨眷和留学归国教职工统战工作。
(四)做好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五)承办上级统战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关于统战方面的工作。
十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党委宣传统战部门和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院纪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在院党委和院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院纪律检查和监察审计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在院党委领导下,配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院纪委领导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确保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学院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与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实施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三、负责接受、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纪检工作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四、按院纪委要求,及时向上级纪委上报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和工作落实事项。
五、开展学院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拟定相应的制度;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
六、结合学院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七、检查学院各级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决定、规章的情况。
八、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监督检查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提出教育或整改意见。
九、负责学院纪律检查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院纪委文书的管理、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负责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十、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院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和党风方面问题的反映、检举和控告;受理学院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存异的申诉,保护其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十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立案和调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或改变对其的处分。对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及时向院纪委和院党委报告。
十二、负责学院纪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对学院纪委决议、决定在全院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三、参与并监督学院重大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干部职务晋升、人员招聘、职称评聘、院级及以上等级的评优选模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工作。
十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学院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实施与完善。
十五、负责对学院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十六、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物资采购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学院内部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十七、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纪检干部学习有关的政策和业务性知识,提高学院专兼职纪检干部的素质。
十八、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九、办理纪检报刊资料、等日常管理事务,完成上级纪检机关、院党委和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院工会是在上级工会组织和院党委领导下,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群众组织。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关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及时向院党委提供信息,加强院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三、加强学院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促进教代会常态化、规范化。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会务组织和督促提案落实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组织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帮扶机制,做好特困职工送温暖工作和大病帮扶工作。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工作,积极向上级工会组织和妇联推荐学院先进典型,做好工会、妇委会系统的评优选模工作。
七、加强工会、妇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好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八、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教职工做好每年的一日捐活动,并负责安排临时出现的救灾救贫捐助活动。
九、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增强工会活力。
十、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建立健全业余文化、艺术、体育组织,管理好教职工社团。
十一、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管理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十二、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十三、负责指导各工会小组做好学院教职工志愿服务团队工作。
十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负责整个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师业务培训、成绩考核、学生学籍及教材管理等工作的办事机构。教学督导室挂靠教务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规章;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学院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学院的教学任务,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二、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并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和教学、专业、课程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
1. 负责制定院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及精品课程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
2. 负责院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申报、立项、审批、检查、验收、评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申报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工作。
4.负责组织学院新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
三、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师资队伍业务管理工作。
1.负责教师任职资格制度的审查。
2.负责组织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各教学系部成立专业教研室。
3.负责组织教师业务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交流以及教学工作、学术工作会议。
6.会同组织人事处和各教学系部做好“双师型”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的培养、推荐、选拔等工作。
四、负责学院各教学系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及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1.负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营造健康的教学环境,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安排工作。
3.开展日常教学检查、抽查工作。
4.负责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等工作。
5.负责学院教学竞赛工作。
五、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全院教学工作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教学学期实施计划;负责对各教学系部、二级学院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七、负责做好全日制班级教材的订购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教材建设的总体规划,审核落实各专业教材选用和调整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部全日制在校生的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学院的期中、期末及补考工作。
九、负责学生成绩汇总、审核及各学科原始成绩的存档备案工作。制定各类课程的成绩核算办法,实现学生网上成绩查询。负责全院试题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院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
1.负责学院日常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严格遵照学籍管理制度办理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肄业毕业等工作的备案和上报。
2.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时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年学籍注册和学历证书注册的工作。
3.负责学生毕业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4.负责在校学生各类信息的统计、录入、更新、上报等工作。
5.负责毕业证书的打印及发放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制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二、负责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津贴的核算办法,协助组织人事处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确认与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及评优工作,加强外聘教师的综合管理,建立外聘教师档案。
十四、负责全院技能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师生参加市、省、部、国家级技能大赛,负责技能大赛辅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及相关经费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实训室建设总体规划及建设方案的论证,加强对全院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调整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各教学系部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学院校历及课程总表。
十八、负责组织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写工作。
十九、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制定教学督导制度和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推进教学检查和督导工作,保持教学秩序稳定。
二十、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团委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教育引导、团的组织建设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团委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院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团委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并对团的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团员和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素质、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
三、遵照《团章》要求,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制定团组织工作的有关文件,通过健全和规范团组织生活、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团员骨干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团员素质,培养青年学生骨干,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输送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四、充分利用各种学生文化活动场所和平台,组织各种富有教益、为学生所欢迎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五、抓好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服务,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与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引导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
六、大力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关心基层共青团工作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做好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工作。
七、抓好学生社团活动,深入学生群体,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及时解决学生困难。
八、加强共青团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工作,组织学生思想状况调查调研活动,大力开展共青团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九、负责本院团员的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新团员发展、超龄团员离团等工作。按程序对拒不执行有关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给与相关处分。
十、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内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国旗、校旗的悬挂、回收、保管等管理工作。
十二、制定《学院团总支年度考核细则》,并负责对各教学系部团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十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资助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宿舍管理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心理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全院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统筹安排学生管理的各项事务性工作,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
二、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校纪校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结合岗位要求和学生实际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四、负责和协调全院学生管理事务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并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学生管理方式方法的研究学习,督导班主任接受并落实创新型的管理理念。
五、负责全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各教学系班主任及班级导师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及表彰等工作。
六、制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负责对各教学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奖惩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手续审批,并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八、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工作的复核、发放与统计上报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个人评比、评选与奖励、表彰等工作。
十、负责学生违纪现象的处理审核工作;受理学生来信来访及违纪处分申诉工作;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军训、入学教育、安全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的建设、培养并加强学生的自律、自管工作,做好全院学生体育、文艺人才的选拔及参赛、表演的组织工作。
十三、负责新生体检复检,开展学生相关保险入保与协助索赔、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和其他学生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学院、系、班级三级心理防御体系,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查与教育、心理咨询和辅导,参与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工作。
十五、配合学院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承担学生工作例会会务工作,汇集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确保工作纪律、岗位职责等制度的落实。
十七、负责在校住宿生的安置、教育、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系部、保卫处做好毕业生的安全住宿和离校工作。
十八、做好各宿舍楼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做好上报整改工作。
十九、建立学生接待日制度,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生活维修、生活服务等问题。
二十、负责组织住校生开展爱校、护校以及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利用宣传板报和有线广播、影视等大众媒体形式对住宿生进行正面引导、教育,确保学院内部安全稳定,将宿舍管理工作纳入各系年度考核。
二十一、负责做好宿舍公物的统计台帐及公物损坏的统计、假期维修计划呈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维修,确保公物完好。
二十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招生办公室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全日制学生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制定并落实学院招生政策、制度及招生计划。
二、负责与省内外招生部门、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的联络工作,指导各系与生源学校等建立招生协作网络。
三、负责学院整体招生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各单位招生宣传工作。
四、定期组织召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协调推进招生工作。
五、负责招生咨询、报名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新生录取,做好录取通知书的印制、邮寄等工作。
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
八、配合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及新增专业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对学院专业设置提出建议。
九、负责学院“三二连读”合作学校与招生、转段相关的联络工作。
十、及时汇总学院各单位的招生进展情况,并对招生结果进行分析。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招生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代表学院对各部门招生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十二、负责国(境)外合作办学工作。
十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四、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工作职责
校企合作与就业处是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全日制学生就业以及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等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创业就业政策、方针,分析劳动力市场形势,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积极开拓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掌握人才市场需求信息,为学院的专业设置提出建议。
三、建立创业就业网络,开辟就业基地,同一批大型用人单位形成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进程,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四、研究学生创业就业心理。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创业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奠定正确的创业就业思想基础。
五、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择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就业指标的统计工作,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并代表学院对各教学系学生就业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七、协同有关单位做好学院学生在外实习、实训的联系工作,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实习、实训单位。
八、负责对外宣传我院毕业生情况,开设校内毕业生人才管理市场,定期举办供需洽谈会。
九、根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了解校企合作的政策、动态,总结校企合作经验,研究分析学院与有关企业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院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为学院提供决策依据。
十、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交流,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等工作,深化产教融合。
十一、搭建产学结合、校企深度融合的管理平台,发挥校企合作的桥梁作用,按照“合作互惠”和“双赢互动”的原则,协助教学系部积极引企入校共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推进院系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制定合作协议。
十二、制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完善校企合作工作制度。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学院校企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负责联合办学洽谈和协议签订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院专业设置的调研论证工作,为学生顶岗实习、就业提供有效资源。
十四、负责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各教学系部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十五、负责对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指导、协调和考核,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十六、负责审核校企合作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工作。
十七、负责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项目的档案。
十八、负责组织各系对学生档案的成档、收交和寄发工作。
十九、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十、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日常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院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学院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二、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组织编制全院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筹措计划。
三、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筹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对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领导决策。
四、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院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学院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五、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行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拨款以及其他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协助基本建设经费拨款的申报。
六、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七、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按要求编制各类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按时编制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八、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院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九、负责事业性收费、工资发放、财务报销等日常工作;负责各教学系部之间经费的核拨工作;负责各项税金的代扣代缴。
十、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做好校内资金融通,积极支持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十一、负责学院教育收费标准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物价申报和年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院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移交、查阅以及销毁工作,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
十三、负责对学院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其机构、人员、核算和管理进行检查。
十四、做好应税项目和公积金的缴纳,保障及时足额上缴。做好资产月报、年报的上报工作,按月与资产管理处对账计提资产折旧。与财政局对接做好财政供养人员的上报工作。
十五、负责学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加强财务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土地、房产、仪器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招投标、采购及资产信息库建设和维护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并对国家和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全院国有资产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工作,为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其他工作服好务。
三、负责学院土地产权规划、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院全部房屋(主要包括教室、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实验实训用房、后勤服务设施用房等)产权办理、使用分配、调整及手续办理,对外租赁招标、管理等工作。
五、根据学院各单位提出的物资设备申购计划及论证报告,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制订物资设备年度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院仪器设备和物资等的管理,包括由学院经费、科研经费、各单位自筹资金购置的或国内外组织、个人赠送的、原单位撤销后遗留的仪器设备和物资,一律进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七、负责全院仪器和设备报损、报废等事项审核、上报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建立健全学院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院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学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验收、建账、建卡并管理,同时做好对资产账、物、卡相符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学院国有资产现状、存量、增减变动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做好对学院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包括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数据修改与资产移动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全院性资产清查工作,做好全院资产数据的统计和有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年度处置收入预算及维修预算,负责设备维修费核拨方案的制定。
十四、负责办公用品仓库、设备家具仓库(含公务仓)的日常管理。
十五、及时掌握信息,随时向院领导提供物资供应与管理的新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十六、负责对全院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
十七、负责学院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供应,并按计划发放各单位办公用品。
十八、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处工作职责
总务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后勤运行和保障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总务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督促、检查总务处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
二、建立健全总务后勤保障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单位、个人岗位责任制。
三、负责学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道路广场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好水电暖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好房产及水电暖设施的有效利用并保障其安全使用,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规划的制定,负责基建工程的规划、立项、报建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工作运作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基建项目的验收、移交、结算审核工作;负责校园内非学院投资基建项目的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基建项目及修缮工程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五、根据整体规划做好校园美化、绿化及维护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六、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督查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卫生保健工作。
七、负责学院医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员工普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教职工的健康查体工作,负责学院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八、负责学院配电室管理及供电、供水、供暖、天然气供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用电制度的制定和管理。
九、负责学院供水、供电电、供暖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做好服务工作。
十、负责学院餐饮、超市、浴池等管理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负责节日、全院性重大活动期间的彩旗、灯笼等布置、维护、回收、保管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十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国家法律、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党委、行政指示精神,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二、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及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法轮功”等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三、积极开展对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学院内部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协助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治安稳定工作责任制,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开展治安巡查,整治学校治安秩序,查破或协助查破各类案件,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七、加强校门、校内交通、户籍、暂住人口管理,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管理、生活秩序。
八、负责学院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保安人员正确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九、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台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十、做好监控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工作,收集、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及时了解和发现不安定因素及安全隐患,防止因学院信息系统存在漏洞而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
十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疏散逃生训练,排查火灾隐患,预防校园火灾和群体性伤亡事故发生。
十二、加强学院“110”功能建设,为师生员工报警求助排忧解难,做好安全服务及保密工作,接待与案件有关的来人、来访。
十三、负责校内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学院的治安秩序。
十四、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承办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校内通行证件。
十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与公安机关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做好警校共建工作。
十六、负责做好保卫处的业务档案及文书材料的归档以及其它内务工作。
十七、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八、做好上级公安、安全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系(院)工作职责
各教学系(院)是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各项教学、学管、招生、就业、培训等制度的落实 ,确保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工作顺利完成的教学单位。各系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院教学、科研、学管、招生、就业等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本系(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教学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定本系(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院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本系(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负责本系(院)教职工考勤管理,严格教师停课、调课手续,配合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单位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按照学院统一规划,负责本系(院)一体化实训室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实行产学研结合,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学生到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践等。
六、负责本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专业、新专业、重点课程、一体化建设方案的制定、申报、实施和检查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系(院)的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科研力量,开展教科研工作。
八、负责系本系(院)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本系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注重培养选拔专业带头人,建设好老中青结合的教师梯队;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九、按照全院统一规定,组织本系(院)教师进行各类课程的命题、试卷印制、封存、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收集、归档上报、通知等工作。组织本系(院)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资格鉴定。
十、负责组织选定本系(院)各专业教材和校本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核工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十二、负责本系(院)教师和教辅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确定考核等级;根据学院考核奖惩制度对教师实施奖惩,健全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十三、根据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和社会服务的相关管理办法,统筹组织开展本系(院)对外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预算分配给本系(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核算本系(院)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绩效工资和班主任绩效工资。
十五、负责本系(院)班级导师、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院)学生的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本系(院)班级量化考核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院)学生档案的成档工作。
十八、配合上级党团组织做好本系(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学生社团,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
十九、负责本系(院)团员的团费收缴工作;做好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新团员发展及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院)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临时困难救助及学费减免等的评定、审核、发放与统计工作。为本系(院)特困生建档立案,做好咨询服务。
二十一、负责本系(院)学生宿舍文化生活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学生做好文明宿舍建设,选树批文明宿舍典型,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
二十二、负责本系(院)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上报整改工作,做好安全值班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领导;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不发生各类特、重大事故。
二十三、负责建立本系(院)教室、宿舍的公物管理台账,做好公物损坏统计及保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公物完好。
二十四、负责制订本系(院)招生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学院分配到本系(院)的招生工作任务;负责本系(院)学生就业资格审查、就业指导、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
二十五、负责本系(院)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二十六、负责本系(院)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二十七、负责制定本系(院)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负责制定本系(院)与企业合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十九、利用本系(院)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
三十、做好本系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的推荐工作。
三十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学部工作职责
基础教学部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及思政、体育、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文化课程的教学管理、质量检查等工作的教学单位。职业教育研究所挂靠基础教学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基础教学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教学、科研、改革等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思政及基础文化课程的教学、教研、科研、课程改革、教材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制定思政及基础文化课程的课程标准,经学院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分管院长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思政及基础文化课程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负责思政及基础文化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课程建设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六、按照学院统一规定,负责思政及基础文化课程的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封存、阅卷、质量分析,负责学生成绩的收集、上报、通知等工作。
七、负责思政及基础文化课程的教材选定和校本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八、负责对本单位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上报及教学绩效工资的核算工作。
九、负责基础部全体教师和教辅人员的思想教育、考勤管理、岗位考核,根据学院考核奖惩制度对教师实施奖惩。
十、负责基础部教学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负责思政和基础文化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的各项竞赛活动。
十二、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以及学院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结题)上报、归档等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
十三、根据学院的资产调配和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科研用房。负责基础部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
十四、及时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态,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校本研究。
十五、协助做好职业教育专题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训部工作职责
实训部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实训(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教辅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部门和学院教学的总体规划、方案,为实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制定实验、实训工作有关管理制度,经学院审核后负责贯彻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三、负责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合理调配实验实训室的使用。根据教学的需要,制定实验、实训用品购置计划,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落实采购。
四、协调各教学系(部)管理一体化教学设备,做好定期检查和保养维护工作,为一体化教学提供设备和环境保障。
五、负责一体化教学耗材需求汇总、采购、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完备的一体化教学设备台帐。
六、按照现代企业生产场景、生产流程,组织一体化教学设备规划布局、购置论证、安装调试和升级工作,确保一体化教学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制定并完善一体化教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推进管理及使用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八、承担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技能鉴定工作。
九、配合各教学系(部)做好技能大赛工作。
十、负责学院学生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上级部门、兄弟学校等单位领导同志来校参观考察迎接事宜。
十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部工作职责
培训部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培训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学院年度培训计划目标及各系部培训工作任务目标的制定工作,做好任务目标的落实工作。
二、负责学院培训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完善工作,
三、负责培训市场的开拓和宣传工作,创造培训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负责牵头组织学院相关系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承担各类培训任务。
五、负责全院面向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的综合素质提升、技术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班的管理及协调。
六、负责牵头组织学院相关系部联系对口企业,承担各类培训任务,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七、负责各系部培训项目的审核、备案、考核、评估等工作。
八、负责培训班任课教师、班主任的聘用、管理、考核及评先树优工作。
九、负责培训班学员的成绩评定、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工作。
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机制,实现成人招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负责论证、申报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及招生计划。
三、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宣传与咨询;生源组织与发动工作。
四、负责做好与各联合学校的联系工作,按规定签好协议。
五、负责指导、监管各教学系、部对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考试、阅卷、成绩汇总及上报工作。
六、负责督促落实各成人教育学生的学费收缴工作。
七、负责成人教育学生学籍注册、异动及资格审核工作。
八、负责在校成人教育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九、负责成人教育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手续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成人教育学生学位申报、考试、审核等工作。
十一、负责成人教育学生学籍档案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馆是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负责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以供学院师生阅览、参考的教辅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文献资料的采集、分类、编目、典藏、流通、阅览及图书的推荐工作。
二、负责合理使用经费,建立以本校专业为特色的藏书体系。
三、负责充分利用文献资源和馆舍、设备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教育职能。
四、负责书刊、资料的清点、剔旧、调配、注销工作,确保藏书安全和藏书质量。
五、负责开展读书咨询和阅读辅导,开展文献情报理论研究、学术研究及交流活动。
六、负责组织开展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开发和利用,完善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七、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院所资料室的专业图书资料建设。
八、负责开展图书流通和阅览工作,装订、修整破损图书和期刊资料。
九、加强馆际协作,促进文献资源共享。
十、管理好图书管理系统和馆内各种设备、设施及馆藏资料,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十一、负责电子阅览室建设、管理。
十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 、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