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
关于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说明
我校法定名称为“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培养初级技师、技工、中职类学生,招生对象以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职高)相同或相近专业达到中级工技能水平的毕业生,学制2-6年.
初级技师、技工类学生根据《山东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人社发〔2019〕11号)中“第六条技工院校新生注册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新生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新生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第七条技工院校应当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技工院校注册管理系统”),如实、准确、及时录入新生学籍信息。”
中职类学生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中“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第十一条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目前,我校技工类学生按照规定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了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均符合学籍注册的规定,现已完成学籍注册手续。中职类学生已按照规定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了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3+2”专业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民族信息要求由各教学系组织学生签名确认,均符合学籍注册的规定,现已完成学籍注册手续。均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了学籍查重系统查询,保证注册的同一学生同一时间段不会出现重复注册学籍。
特此说明。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