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风尚,现发出以下廉洁提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情况,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节日氛围。现将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
(二)严禁以祭奠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等;
(五)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六)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七)严禁酒驾醉驾;
(八)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0635-8503018
举报邮箱:lcsjsxyjubao@lc.shandong.cn
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