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 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者:聊城市技师学院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4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和规范实训室安全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实训室突发事件,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妥善处置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学习、工作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聊城市技师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训室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应急原则

实训室应急处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实训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二、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一)事故预防、预警

1.各教学系(包括二级学院,下同)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各教学系应加强应急反应机制日常管理和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实训室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3.各教学系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二)应急响应

1.事故现场人员(教师、实训室工作人员、实训室管理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教学系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2.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责任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教学系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处置。

3.实训室安全事故上报程序为:报告人(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教学系主任、实训教学部主任→学院实训教学分管领导、学院安全分管领导。学院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上报。

4.凡发生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训室火灾事故

1.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和火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2.在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3.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4.用电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因现场情况等原因不能切断电源,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发生火灾事故时,首要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实训室爆炸事故

1.实训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实训室相关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

2.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有组织地迅速撤离现场。

3.实训室负责人根据事故与险情等级报告相应机构和部门。

(三)实训室触电事故

1.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2.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校医院医生治疗,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四)实训室机械事故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到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由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裂伤和一般挫伤等)送校医院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和危重伤员、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和大出血等类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稳定现场师生的情绪,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五)实训室中毒事故

1.如发生气体中毒,首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严重的须立即报校医院和120,或就近送医院救治,不得延误。

2.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毒物为非腐蚀性的,立即用催吐或洗胃以及导泻的办法使毒物尽快排出体外,然后送医院救治;腐蚀性毒物中毒时,一般不提倡用催吐与洗胃的方法,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六)实训室化学灼伤事故

1.强酸、强碱及其他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实训台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的,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七)实训室化学性污染事故

1.如果实训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

2.如果实训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实训室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训室。如果发生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

四、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件善后

实训室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视事故情况成立实训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实训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环境进行监控,直至解除封锁。组织开展实训室事故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等工作。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事件调查

应急状态终止后,学校实训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三)事件问责

依据调查结果,对于负有相关责任的部门和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1.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训教学部负责解释。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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