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史馆史料及实物的通知

发布者:聊城市技师学院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336

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反映学院办学历程,展现学院历史风貌和发展成就,丰富校史馆馆藏资源,推动校史馆建设进展,现面向学院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建校以来的各类史料及实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1958年建校至2013年10月。自1958年起学校(聊城市高级技工学校、聊城市轻纺技工学校、聊城建设学校、聊城市劳动技工学校、聊城市机电工程技术学校、聊城电子信息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机构建制、名师校友、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校园建设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珍稀性、时代性、标志性、有陈列价值的史料和实物。

(二)2013年10月至今。展现学院十年来的办学成果(领导关怀、学院荣誉、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工作、职业技能大赛、教学科研工作、系部培养、专业课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全育人、继续教育、国际交流、校园文化、后勤服务、综合改革、杰出校友等)的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各发展时期学校历任领导、知名学者照片、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包括其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教案、手稿、信函以及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二)各个时期为学校做出重要贡献的教职工个人照片、聘任书、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三)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及教学、科研、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史实材料,如文件、著作、论文、证书、奖状、奖章、奖杯、照片等。

  (四)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材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五)省级以上领导、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等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六)各个时期国家级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七)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拓片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如校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

  (八)各个时期上级领导部门和学院印发的重要文件(如建校、更名、迁址、合并、归属、建制等所有关系学校发展的文件,学院重大决定或重要通知)。

  (九)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物资料和相关实物(包括照片、实物、录音带、录像带、书报刊物和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十)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学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

(十一)采取见证人口述、以视频拍摄形式形成的史料。以及其他未列出但对学校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捐赠。向学校校史馆捐赠资料、实物等,经鉴定确有保存和展览价值的,对捐赠者颁发证书以致谢忱。

(二)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管意愿的,学院校史馆复制后归还原件。

(三)拜访征集。年岁已高或行动不便的老领导、老校友提供史料或实物的,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四、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二)长期接受学院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史料(校史馆布展完成后,征集通知仍然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将在新建校史馆中选择展陈)

五、征集要求

(一)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二)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史料实物等陈列品,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三)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聊城市技师学院宣传部(统战部)

办公地点:聊城市技师学院汇智楼A304A室、A310室、A414室。

联系电话:8503060  8503098

联系人:王老师18563567268;刘老师 18596350898;孙老师 17663556929。

电子邮箱:lcsjsxyxcc@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

 

聊城市技师学院宣传部(统战部)

2023年9月26日


文字:
文字来源:
图片:
图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