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者:聊城市技师学院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对山东劳动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等文件,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聊城市技师学院为山东省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代码号为S000037150001,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费用

序号

职业级别

收费标准

(元/人)

备注

1

初级工(五级)

180

职业:电工、育婴员、架子工、汽车维修工、装饰装修工、车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砌筑工、电子商务师、钳工

2

中级工(四级)

200

3

高级工(三级)

260

备注: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可上述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人·次。

二、二级技师费用

类别

职业(工种)名称

职业编号

收费标准

(元/人)

A类

车工

6-18-01-01

480

B类

电工

6-31-01-03

460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4-04-04-02

机修钳工

6-31-01-02

砌筑工

6-29-01-01

架子工

6-29-01-05

C类

电子商务师

4-01-06-01

420

三、补考费用

类别

理论(元/人/次)

实操(元/人/次)

初级

40

150

中级

170

高级

230

技师

A类

60

420

B类

400

C类

360

四、说明

此文件自公示日起生效。考生补考费用按报名时文件执行。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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