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金樟广告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区特羽精宏广告装饰设计中心、聊城开发区鑫之源图文广告店异常行为线索认定处理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聊城市技师学院发布时间:2025-02-24浏览次数:10

各部门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对学院“齐鲁云彩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梳理时发现聊城金樟广告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区特羽精宏广告装饰设计中心、聊城开发区鑫之源图文广告店存在异常行为线索,并及时移交学院相关部门认定处理,现将以上3家供应商认定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异常行为主体

聊城金樟广告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区特羽精宏广告装饰设计中心、聊城开发区鑫之源图文广告店

参与项目信息

聊城市技师学院实训中心、实训工场不锈钢面字制作、安装项目

异常行为线索

经数据分析比对,在聊城市技师学院实训中心、实训工场不锈钢面字制作、安装项目中,聊城金樟广告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区特羽精宏广告装饰设计中心、聊城开发区鑫之源图文广告店3家供应商存在围标异常行为。

认定处理单位

聊城市技师学院

认定依据

聊城市技师学院招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聊技师院发〔2021〕11号)

认定处理结果

聊城金樟广告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区特羽精宏广告装饰设计中心、聊城开发区鑫之源图文广告店3家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直接或变相参加学院采购活动。

规定期限内,学校任何单位实施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3家供应商,否则不予报销。

 

聊城市技师学院

2025年2月24日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网上商城异常采购项目进行说明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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